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法院动态

百姓面前无小事 便民措施不形式

  发布时间:2013-11-04 10:05:59


    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鸭绿河办案组接待了一位年过60岁的邹某,邹某面部消瘦,头发花白,衣衫褴褛,以养猪为生。来起诉赵某要求其给去年买猪肉钱1500元。

    办案组干警为老人倒了一杯热茶,让其坐下慢慢说。从邹某口中得知,赵某在2012年过春节前在邹某处以3000元的价格买了一头猪,当时赵某身上只带了1600元,回头给齐。邹某与赵某认识,答应了赵某,并由返给赵某100元,说1500元好算账。就这样直至现在那1500元赵某没给付。从其口中还得知其在鸭绿河农场没有什么亲人,自己就靠养猪为生,猪的数量还不多,还种了几亩地的大豆全部淹了,外债还有几万元。老人在与干警谈话中还起诉讼多少啊,我身上还有100多元够交了吧。此时此刻,干警不免产生怜悯之心。办案组决定不收老人任何费用,采取非诉讼调解此案。干警电话联系到了赵某,问其是否欠邹某买猪肉钱,其振振有词说“当时我嫌猪太大自己家吃不了,另一半猪就给了别人,邹某应该向那个人要,我已经给邹某1500元了”。干警严厉呵斥赵某“当时是你去买的猪,没有表示你和第三人合伙买的,理应由你承担。而且老人卖猪不容易,生活条件也不好,你应该好好考虑”,赵某在干警的劝说下答应近期给齐。临走,邹某握住干警的手:“谢谢你们了!”

    由于鸭绿河农场地处偏远,有的老百姓生活水平低,欠款数额不大,有时起诉标的就几百元,针对这些案件,鸭绿河办案组一般都采取非诉讼调解,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降低了了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佟建华    

文章出处:鸭绿河办案组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 走进建法 | 法院资讯 | 诉讼服务 | 司法公开 | 法院文化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