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郭某离婚后,王某将法院分给郭某的一辆汽车擅自出售他人,车款据为己有,郭某为此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人员多次找王某做思想工作,要求他立即将郭某分得的财产予以返还,王某仍是置之不理。
在建三江农垦法院的执行会战中,经院长批准对王某实施了司法拘留。王某被拘留后,执行人员正在组织双方调解,其姐冲到法庭进行阻挠。执行人员在耐心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对王某的姐姐也实施了拘留,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两人被拘留后执行人员向他们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使他们理解了当事人与案外人的区别,以及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王某的姐姐写下了悔过书,交纳了罚款,并协助弟弟筹集2万元执行款,交到了郭某的手中,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上图为王某的姐姐得知弟弟被拘留,前来阻挠,被依法拘留
上图为执行人员将王某姐弟俩带上囚车,以便恢复法庭秩序
上图为法院鉴于王某认错态度诚恳,提前对其解除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