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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司法为民 走好群众路线 转变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3-09-05 07:59:28



上图为刑庭法官在当事人家中开庭现场


上图为刑庭庭长王敬军向被害人亲属献爱心

    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服务群众,方便诉讼,将案件办到农户家中,圆满的解决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纠纷。

    被告人黄某某因交通肇事致使二原告人唯一的养子王某某死亡。被告人与被害人均居住八五九农场场直。被害人的父亲因脑血栓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母亲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二人均为年近80的老人,年迈体弱,无依无靠,无法到庭参加附带民事诉讼。三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得知此情况后,当即决定去被害人家中办案。

    2013年9月3日,合议庭一行四人驱车赶往八五九农场。经了解,被告人家中因贫困凑不出40万元赔偿款,法庭根据二原告人的实际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由被告人亲属担保的情况下,由被告人及父母对二原告人尽赡养义务,承担对二位附带民事原告人的生、老、病、死的赡养责任,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二原告人对被告人予以了谅解。看到二位老人生活窘迫,王敬军庭长心里很难过,拿出500元钱让其改善生活。

    此起案件是建三江农垦法院以赡养方式作为赔偿的第一例案件,该案的成功化解,有效的维护了附带民事原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原告人老有所养,同时促进了邻里的和睦,体现了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思想。

    刑事审判庭下基层审理案件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是建三江农垦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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