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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8天执结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1-10-31 10:23:10



图为执结案件结束后,同江市邮政银行与勤得利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在点收执结款

      勤得利人民法庭在办理同江邮政银行与吴某某等三人保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及时查询控制被执行人财产,8天执结该案,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66734.73元。
  2011年5月16日,勤得利法庭受理同江邮政银行与吴某某等三人保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该案在诉讼中双方抵触情绪很大,吴某某等三人对判决不服上诉到农垦中级法院。后经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到期吴某某等三人以各种理由再次拒绝履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在办案人员给三被执行人送执行通知书时,他们三人态度强硬,称:“没钱、生活困难”;有的家属还出来以要上访来威胁,态度蛮横。针对三名被执行人的态度,办案人员回来后果断采取措施,到各银行查询三名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对三名被执行人的存款冻结,迫使被执行人主动来履行给付义务。事后三名被执行人说你们真快呀,在晚一小时我们就把存款转移了。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8天时间。体现司法为民,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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