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至7月28日,应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调用司法警察的命令,建三江农垦法院法警大队应令参与宝泉岭农垦法院审理的集团涉黑案件庭审安全保卫工作。
此次行动由建三江农垦法院法警大队队长张立勇带队,于宝泉岭农垦法院报到后得知,我法警大队分管押解任务。通过了解,本案涉案被告达二十九人,其中以孙某、张某、李某三人为首要人物。该犯罪团伙在黑龙江省二九零农场盘踞作恶多年,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垄断经营该农场洗浴业与金银首饰业。许多被害人惧怕其势力,唯有忍气吞声,交钱避祸,我法警大队押解任务之重。
张立勇队长在任务开始前,组织召开会议,具体部署实施方案。强调分析此次任务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法警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坚决确保押解任务圆满完成。任务开始后,我院法警在押解中密切注视被告人的举动,遵循审判流程,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在为期七天的押解中,有时凌晨4点半就要起身前往鹤岗市看守所,押解需提审的被告人,而庭审活动时常进行到很晚,还需将被告人押解回去,返回宝泉岭管理局的时候已是满天星光了。但我院各位法警同志仍以饱满的精神面貌,严谨的工作态度,去完成好每一次任务,展现了建三江农垦法院司法警察的风采。
通过这次押解行动和在行动中对各位法警前辈工作经验的学习,既增强了实践经验又提高了个人素质,使我对司法警察的认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今后,将更好的指导我完成本职工作,为人民法院的光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