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9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浓江办案组组长李艳芹与书记员去浓江农场第三作业区送达诉讼文书的途中,偶遇该作业区突发一起因雇工发病致死的纠纷,当时死者亲属情绪比较激动。李组长为缓解双方矛盾,防止事态恶化,主动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并详细了解事情经过,死者是在雇佣关系结束后的返家途中,因患有疾病而诱发了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李组长向双方耐心细致的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雇主一方并无责任,但考虑死者家庭生活困难,并长期为雇主打工,建议雇主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经过李副庭长反复做调解工作,最后由雇主方一次给付死者家属6000元的经济补偿,消除了隐患,平和了矛盾,同时也给作业区的管理人员及雇佣者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律宣传教育课,得到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