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农垦法院为加强警车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工作,今年年初就在原有的《警车规范使用制度》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的通知》,对警车实行严格管理。针对警用车辆已报废、车籍尚未注销的车辆予以清理、注销,并下发了《建三江农垦法院关于清理报废警用车辆的通知》。推动了清理、注销工作开展。5月下旬开始,孟庆祝副院长带领办公室的同志下基层,摸底数,找线索,查下落。对我院的13台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下落、行驶证、警车牌照、报废手续,予以清理,收缴。截止6月底,已收回警车牌照6副零2只,警车行驶证4本,警车报废手续1套,此项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