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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办案组三项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3-08 08:29:11


    自2010年来,红卫办案组结合审执工作注重保障民生,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蓝天。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更是努力找准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进一步完善三项措施,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健康良性运转和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完善,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努力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通过法律进大集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宣讲法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10年以来,办案组共组织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大型法律宣传活动3次,散发相关宣传资料300多份,对广大消费者切实起到了普法教育作用。

    二是设立“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确定每年的3月份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月”,维权月里,办案组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专门咨询、指导、帮助消费者维权,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及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提高效率,不断加大调解结案的力度。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办案组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原则,同时加大此类案件的庭前调解力度,案件受理后即由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力求及时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红卫办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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