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绿河法庭加强诉前调解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注重积累,并从中总结出诉前调解工作经验,近两年来,鸭绿河法庭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96%的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且调解履行率达到100%,无一执行案件发生。
一、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宜粗不宜细。对于申请各方均到法院要求进行调解的案件,立案法官要抓住时机,第一时间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放宽掌握工作流程中要求的调解人员和材料审查等相关规定,待调解成功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后序手续,避免因程序繁琐而错过最佳调解时机。
二、调解技巧要灵活、实用。法官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别不同,认真全面洞悉案情,灵活变换相应的调解方法。如当事人有压抑、委屈等情绪的,要善于倾听,充分让其“泄愤”;对偏执不讲道理的当事人,要避免与之争执;双方各不相让的,要“冷处理”;在枝节问题上难以找到结合点的,采取“背靠背”方法进行调解。
三、巧借社会力量形成化解合力。根据诉前调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可适时邀请相关单位及居民委参与诉前调解,以从更深层次化解纠纷,有效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扩大调解的社会效果。如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邀请管理区领导干部参加调解,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邀请派出所民警参加调解,涉及子女抚养案件邀请学校领导参加调解等。
四、心理疏导采取“对症下药”。对当事人的诉前心理疏导,立案接待人员要因人而异,把准脉搏,对症下药。首先要增加感情上的沟通,增强法官亲和力,充分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其次要“以法减压”,矫正当事人不良的诉讼膨胀心理,使其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三是诚恳劝导,尽量缓解当事人浮躁情绪,改变其态度,为后期调解工作做好理性铺垫。
五、答疑解惑要有耐心和诚心。对辖区法律知识匮乏的、文化水平较低的群众,注重对其进行法律解答、解释。调解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具备丰富的风土人伦知识和语言逻辑表达能力,答疑解惑一要全面、具体,二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三要有耐心。
六、调解回访不能走过场。调解回访工作是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不反复、不反悔、不信访,有效预防矛盾再生的重要途径。回访方式可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回访过程、结果制作笔录,做到不走过场,不敷衍搪塞。
七、诉前调解机制的宣传要家喻户晓。采用诉前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可以有效发挥定纷止争职能,方便群众快速、便捷解决争端,避免通过审判程序带来的威严和诉累。因此,要加大对诉前调解机制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和宣传层次,要充分让人民群众对诉前调解机制听得明白、觉得亲切、乐得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