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是当前人民法院的调解理念与指导方针。做好诉讼调解工作,不仅要在观念上、机制上更新,更要善于总结与开拓有效的调解技巧与方式。实践中总结的面对面、代理人劝说、亲友外力影响、冷处理、互换位置诉调对接、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法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好技巧。
人民法庭是各类纠纷的一个集散地,法庭的日常工作事关和谐与稳定的社会大局,一件小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关系到发展和改革的大局。胜利人民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原则,注重提高法庭解决纷争的能力和水平,狠抓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在提高息讼服判率上下功夫。在办案过程中抓住“快送达,找时机,做好庭前调解”这样的方式。因为庭前调解对于缓和当事人矛盾,迅速解决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即使调解达不成协议,也可为以后调解打下基础。因此我庭高度重视庭前调解,对一些争议不大的案件,迅速送达受理、应诉通知书。并抓住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诉讼调解,作为一种结案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以和为贵的传统首先观念具有一致性。从而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和谐相处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