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同学一起聚餐、喝酒、唱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这平常的事却因此惹上官司。日前,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二道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同学聚餐,酒后驾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死者家属将一同饮酒的17名同学告上法庭,此案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因此案的当事人人数多达23人且居住地分散,每次传唤到庭人数不齐.法庭办案人员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先与被告接触,尽最大努力了解被告对案件的真实想法,进一步确定案件的争执焦点,先后多次给每名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让其多名被告换位思考理解原告家属的心情积极促成其主动作出赔偿。
王某的意外死亡,给其家属带来巨大伤痛。王某家属认为,17位同学均为酒桌上的同饮者,明知王某开车不应让其过度饮酒,且应有效阻止王某酒后驾车回家,认为他们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和责任。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要求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5万元整。而17名被告则认为当时曾劝说王某不要驾车回家,并安排住宿。已尽到劝阻义务,且因原告诉讼请求赔偿数额过高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办案人员积极并详细释明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则、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并询问双方调解意见,争取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在庭审调解中继续因势利导,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最终以被告方赔偿原告10万元达成和解。此案的解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