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劳务纠纷惹得洪河农场领导很是烦心。今年春,洪河农场第四管理区准备建一幢农具场的场房。便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甲公司签订建筑合同后,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乙公司,乙公司接到工程后又将该工程转包给赵某。赵某组织了50余人开始施工。竣工后,洪河农场将工程款付给了甲公司将部分工程款付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款转交给赵某。赵某见工程款没有全部到位。便找洪河农场索要余款。洪河农场向赵某解释说农场与甲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并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了甲公司。农场现在不欠款。赵某听后组织了50余人的农民工到农场机关大楼滋事。农场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劝导仍是无济于事。洪河人民法庭庭长李辉彦听到此事后,立即赶到现场,将他们安排到农场会议室让他们推选出5名代表,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告知他们找洪河农场要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与此同时,李辉彦又向农场建议把甲、乙公司的负责人都召集过来共同协商。就这样经过一下午的时间平息了这起一触即发的矛盾,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