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我院决定自2023年1月9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如有发热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二、请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四、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请优先通过可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进行办理。
特此公告。
附:建三江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
建三江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54-5810931
建三江人民法院申诉信访联系电话:0454-5717018
建三江人民法院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