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8102民初1551号
本院于2022年5月6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建三江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林彦祥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邹明华 建三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454-581095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理局三江路501号
特此公告
附:1.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2.调解协议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