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民诉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为了认真学习领会这一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提高法官对新修订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10月16日,青龙山人民法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民诉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
学习过程中,该庭干警针对公益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制度等新增条款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该庭庭长韩卫结合新旧条文的异同和新增条文的具体内容作了讲解释义,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要通过集中学习,将法律条文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做好学习笔记,进一步加深对《民诉法》新规立法本义、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和具体标准的理解。
参加学习的干警纷纷表示将结合民商事审判的实践,认真领会民诉法修正案的立法意图与修改目的,认真学习、研究民诉法修正案的内容,将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精神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质量,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进一步提高该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