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对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以下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法院、农垦中院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彻底、打折扣,对派出法庭落实情况监督指导不到位;
2、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对最高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重大司法改革举措督促落实不够;
4、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
二、整治条线顽瘴痼疾
1、司法质效不高;
2、对待群众态度不好、冷横硬推,司法不廉、作风不端、形象不佳。
三、整治影响司法公正突出问题。
1、违反“三个规定”,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充当“司法掮客”;
2、机械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3、办案拖拉、超审限;
4、不当采取强制措施;
5、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案款发放缓慢;
6、泄露审判秘密;
7、不依法履行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职责;
8、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9、原法院人员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违规到律师事务所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
四、整治机关作风顽疾问题。
1、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跟踪督办力度不够;
2、检查考核名目过多,增加派出法庭负担;
3、不担当、不作为,不能一办到底,不敢较真碰硬;
4、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出工不出力;
5、对派出法庭反映的困难问题不关心,请示事项不研究、不答复;
6、不注重调查研究,对派出法庭情况了解掌握不深入、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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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建三江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