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农垦法院民事审判庭为提高办案质量,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三评查”活动,并出台了庭审、合议及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使此次评查工作行有所循,干有目标,评有标准,奖惩有依据。
一、规范庭审工作标准
(一)树立司法形象,实现文明司法。为保证庭审规范程序合法,我们按照最高院及省院的要求,从衣服着装、法槌的使用、使用规范性庭审语言、庭审形象到讲究司法礼仪都做了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实现了庭审言行规范,司法形象良好的文明审判、能动审判要求。
(二)庭审程序规范,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开庭前准备工作充分;2、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 3、做好回避工作; 4、对陈述做好指导和释明工作; 5、庭审程序完整,法庭调查、辩论层次清晰; 6、保障当事人同等的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的机会。
(三)庭审驾驭熟练,案件审理思路清晰
1、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归纳准确、清晰,指挥、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2、庭审过程繁简得当,重点突出。案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的,法庭调查层次清楚,简明有序。3、当庭宣判的,裁判事项清楚,裁判结果明确,诉讼费用负担合理,一审案件告知上诉事项明确。
(四)有效控制法庭秩序,庭审运行流畅
1、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能激化矛盾或者妨碍庭审程序秩序的言行,以及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对方当事人不适当的发问方式,及时制止和纠正。
2、对于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二、规范合议指导标准
(一)主审法官在合议案件时应向合议庭其他成员阐述事实,对事实的认定、责任的承担以及适用法律提出自己意见要详细、明确、具体。
(二)合议庭成员针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以及诉讼程序等问题发布意见要充分。
(三)合议庭评议案件结束时,审判长对评议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的评议要条理清晰。
(四)合议庭笔录反映案件评议的全过程要准确、翔实,评议结果要严格注意保密。
(五)合议庭笔录要经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审阅确认无误后签名。
三、规范裁判文书指导标准
(一)首部基本信息准确、全面;尾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事项内容全面、准确,且署名、签章等准确、规范。
(二)争议事实及讼争焦点、诉(控)辩意见归纳全面准确,详略得当,法律关系表述清晰。
(三)证据采纳得当、合法,证据采纳或不予采纳理由充足;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准确、有依据;证据链条清楚、完整,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清晰;依据证据认定的事实客观、全面,准确无误。
(四)裁判理由、案情分析紧扣讼争焦点,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有较强的针对性;说理透彻,对法律适用论证充分,对当事人权利、责任、义务分析准确到位,对当事人意见剖析全面,有较强的说服力;判断推理合法合理,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念;裁判依据合法、确实、充分。
(五)裁判结果明确、具体、完整;处理得当,公平公正;适用法律正确,援引法律条文准确、规范、完整。
(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较好,无不良社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