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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执行局心系群众 提升执行效率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05-07 16:23:51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除了感谢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我都没想到,6年都没要回来的工钱,执行案子立完一个月就执行回来了,这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呐,法院的同志真帮了我们大忙了,太谢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池某对建三江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激动的说。

    2015年5月,池某的包工队承包了建三江管局辖区内某建筑有限公司的找平、抹灰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该建筑公司陆续给池某的包工队结劳务费111,800余元。2017年,池某与建筑公司对账,该公司尚有50,000元劳务费未给池某的包工队结清,而后,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劳务费,致使池某的包工队人员流失,人手不足、建筑工程工期紧、工作任务重,池某的包工队只能承揽较小的施工工程,艰难维系生存。后池某上诉至建三江人民法院请求该建筑公司支付劳务费50,000元,法院判决池某胜诉。但该建筑公司仍不予履行判决。

    2021年3月15日,池某到建三江人民法院立执行案件,建三江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该涉民生案件,通过采取畅通快速执行“绿色通道”, 民生案件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执行到位的案款,积极联系被执行单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涉案建筑有限公司尽快、主动履行判决。最终,在立案30天后,池某收到该建筑有限公司所欠的50,000元劳务费。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涵盖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案件。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

    建三江人民法院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整合资源,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加大执行力度、用足执行措施。在执行中,法院执行局对发现的可供执行财产主动采取执行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主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主动协调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履行协查协办义务;对需要处置的执行标的物尽快处置,对执行过程、节点、结果尽快向申请人公开,确保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利,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到、做细、做好、做实。

责任编辑:周禹彤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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