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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卡”先行

胜利人民法庭推行案件监督卡制度

  发布时间:2012-09-13 08:10:45


    为加强法庭廉政监督工作,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胜利人民法庭正式推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在案件受理送达时一并将廉政监督卡送达给当事人,此卡以“随案走”的方式,监督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以一案一卡的方法,确保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执行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纪检监察部门。

案件监督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12条、四个一律以及举报电话等内容。

此卡是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防范法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司法廉洁公正。案件当事人可根据情况认识填写,“审判、执行人员是否有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亲属、律师,利用审判权、执行权为自己或其亲属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当事人可将监督卡寄回法院纪检监察室,或拨打举报电话,法院纪检监察室将对违法、违纪线索进行核查。

采取案件监督卡制度,能让涉案者、法院、律师相互监督,保证秉公执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徇私枉法的行为,让案件的审理过程更加透明,有助于推进司法公正建设。

文章出处:胜利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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