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晚,在建三江农垦法院审理了两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
肖某诉颜某、孙某、赵某,涉诉标的为334.4115万元,主审法官为谭继业;高某诉颜某、孙某、赵某,涉诉标的为285.3834万元,主审法官为邹明华。两起案件的原告均聘请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蔺某为辩护律师。原本定于7月24日上午8:30和下午13:30开庭审理,但由于蔺律师所乘坐的飞机在哈尔滨遇到大雾天气,航班推迟,直至17:00才到达建三江,导致无法按时开庭。这两起案件案情复杂,多年未结,本着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法官谭继业、邹明华及两案同一书记员张少玲克服身体的劳累和精神的疲惫,将开庭时间定为当天的17:30,直至晚间21:30方才审理结束,创造了连续工作10小时的记录。
随着建三江管理局经济的发展,建三江农垦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多措并举,能动司法,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采取就地立案、诉前保全、先行调解、加班开庭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多层面、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