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的女性犯罪案件,全部羁押于佳木斯市第一看守所。建三江农垦法院刑庭为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异地办案的繁琐。对于女性犯罪案件,多次与公安局、检察院沟通,要求尽可能集中公诉,法官集中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开庭,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全部当庭宣判。
截止日前,建三江农垦法院刑庭共受理女性犯罪案件8件,往返佳木斯市看守所3次,就全部审结,其中7件当庭宣判,1件因系放火罪,案情复杂且涉及财产损失100万余元,经合议庭评议后,于庭审后第3日宣判。平均办案天数不超过30天,有效节约办案成本,大大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