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富锦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之时,激动之余备感责任重大。回顾几年的陪审工作,对于我个人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法律的机会,一次神圣的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实践的机会。我把每一次陪审都看作是一次积累,一次神圣的职责,一次心灵成长的历程。下面我谈谈陪审工作的一些认识。
一、尽职尽责做好陪审工作
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我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我都准时到庭,从来没有出现过缺席的现象。
我觉得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每一次参与案件庭审后,我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进行思索,梳理;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我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有些案件看似普通,其实质发人深省,使人深思。如有一女士起诉离婚,我认为就是夫妇感情不和的普通离婚案,但在审理中,却是其女士为了在农场落户,能承包土地,与其自己的丈夫办理了假离婚,又在我场找一单身男士进行了结婚登记,并给了这人5000元钱,两人并不认识,并告知其男士是假结婚,不履行实质婚姻,其结果男士领完证出外打工去了,一直联系不上,女士也没落上户口,土地也没承包上,与自己的丈夫也不能重新登记结婚生活,因此,到法庭提出判决离婚。通过此案例,从中学到的不仅仅道德和行为操守,重要的是学到了做事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
我每出一次庭总会有一次新的收获,也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也就增强了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更加尊重和珍惜人民陪审员这个不是法官的法官,这个人民赋予的光荣称号。
二、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能力
人民陪审员只做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我利用闲暇时间学习一些法律相关知识,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讲义》、《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等材料,对一些重点章节句做好笔记,对一些不懂的法条,向法官请教,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加强实践学习,不断积累知识。对一些合议案件,我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使我的陪审能力在陪审学习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知识
在参与陪审工作多年的时间里,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我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在我从事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孩子们听,讲给家长们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法律也要从娃娃抓起。例如,我在法制报上看到一个案例:“在某地区的一位母亲平时十分溺爱孩子,后来女儿成年后与她长期不和,时常争吵。母亲与女儿积怨太深,便萌生将女儿杀死的想法,并趁女儿熟睡之机持菜刀将女儿砍伤。”这是父母溺爱子女导致其自食其果的案例。我常将这个案例在不同场合讲给孩子和家长听,教育家长不可溺爱孩子。
四、占领学校这块阵地 对青少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我是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工作的职责,也是一个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于是我针对青少年学生思想活跃、活泼的特点,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为学生宣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讲座,指导学校制定严禁体罚学生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障制度,并设立了法律咨询室和法率咨询师(由司法分局局长兼任),并要求各班级半月一次遵纪守法的法律主题班会,半年一次班主任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设立了三级安全防范制度(即:学校的安全员、年级的安全员、班级的安全员)。我经常带领安全员到网吧、游戏厅、台球室、歌舞厅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的邀请司法分局、公安分局、法庭等成员作报告。帮助青少年,时刻提醒青少年,树立正气,改掉恶习,分清“真、善、美”,提高思想认识,在直观现实的法制娱乐中得到教育,受到启发。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设有学习法律专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设立普法橱窗、法制展板、普法宣传牌、开播“法制天地”、“法治现场”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多类型、多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出板报半月1期、设宣传牌30块、广播天天有法制教育内容、举办法律知识竞赛2次、《我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征文854 篇、演讲比赛2次等。开展了“两史教育”和“三爱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使青龙山农场保持了青少年零犯罪的良好环境。
作为人民陪审员,我通过参与审理案件,不仅使自己增强了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而且也促进了法律知识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方面,努力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陪审的几点体会。多年来,我深深地感到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辱使命,加倍努力,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做一名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