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前哨人民法庭一行三人前往前哨农场天伦老年公寓对当事人胡某某进行诉前调解。
近日,前哨法庭收到一份起诉状,原告当事人是一位87岁的老人,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且患有帕金森病行动不便,前哨法庭主动上门为其进行诉前调解。据悉胡某某育有七个子女却无人抚养,现居住在老年公寓,子女们都不愿为其缴纳老年公寓的费用。经调查,胡某某的子女居住在不同县市,在前哨农场居住的子女有三人,办案干警将其在前哨居住的子女约至老年公寓,对其进行现场说法,其子女均表示愿意负担老人的公寓费用,但因生活条件有限,还是请求法庭依法对所有子女进行判决共同承担老人抚养费。
据悉,前哨法庭下一步将对此案进行立案,尽快做出判决,让年迈的当事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