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胜利人民法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重温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人民法庭庭训:“公正、廉洁、为民”。
全体干警一致认为:“公正”就是要审判公正、程序合法、审限严格、裁判公正。 “公正”就是要求人民法庭全体干警保持一颗公正之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已任,努力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秉公执法、审慎办案。只有把公正记在心间,才能真正做出辩法哲理、胜败皆服的明断。
廉洁,就是淡泊名利、洁自自好、明廉知耻、气正风清。“廉洁”就是要求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常怀一颗廉洁之心,坚决抵制各种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只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才能真正树立人民法庭的公信力。
为民,就是以民为体,用权于民,和谐司法,文明服务。“为民”就是要求人民法庭全体干警,永葆一颗为民之心,把人民群众当做亲人,思民所思,担民所忧,解民所急。人民群众需要为民的人民法庭,只有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