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法院动态

法官悉心调解 被告当庭兑付

  发布时间:2017-06-06 18:21:59



图为被告郝某当庭网银付款的手机截图

    2017年6月5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谭庭长的耐心劝导下,被告郝某自愿与原告于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用网银兑现了17000元的调解款项。

    2016年11月14日,于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路口违规超车时,与郝某驾驶的超期未检验且无交强险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于某及其车内人员受伤住院治疗。经抚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于某承担主要责任,郝某承担次要责任,但郝某拒接支付钱款。为此,原告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郝某赔偿原告23642.5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阅卷,第一时间联系了原、被告,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对原告所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均不认可,原告也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承办法官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认真分析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成本,通过耐心地释法解惑,使得案件峰回路转,原、被告最终平心静气地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也当庭将钱款用网银支付给了原告,从而高效地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责任编辑:佟建华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 走进建法 | 法院资讯 | 诉讼服务 | 司法公开 | 法院文化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