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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法庭:提高认识 强化法庭安保 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7-04-10 15:42:03


    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召开了安保工作会议,副院长张义军、李青、法警队队长张立勇分别做了重要讲话。根据领导讲话精神,为了在民商事案件诉讼、执行高峰期不引起突发事件发生。为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建三江农垦法院胜利人民法庭继续进一步加强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参诉群众和全体干警及办公场所的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为安保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该庭成立了以庭长为组长,执行中队长为副组长、法警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庭长对全庭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收集和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等工作。法警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分管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干警安保意识。结合近年来在全国法院系统发生的伤害法院干警和当事人的恶性案件事例,要求干警树立安全保卫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认清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隐患。为确保审判工作有序运行,该庭强化了日常值班制度,认真履行登记、安检、值班等职责,盘查可疑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苗头,及时妥善处置。同时要求值班法警文明执勤,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耐心细致,对每位来庭人员都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减少了安全隐患。

    三、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该庭要求案件主办人为所办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密切注意当事人的异常动向,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言行,对于涉稳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策”措施,发现苗头及时与法警联系,并制定、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求每位干警规范办案行为,强化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避免激化矛盾,防止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当事人与法院的矛盾。

    四、落实制度,为安保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我庭先后制定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值班、登记、安检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项制度措施,还制定了《人民法庭值班制度》、《人民法庭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项制度。规定所有来访人员须经登记、安检,并经接待人员同意、引领才能进入办公、审判区,接待完毕后,由接待人员负责送出。禁止来访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区,防止将管制物品、危险物品等带入办公区或审判区等。

    五、完善装备,为安保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我庭实行办公区、审判区相分离、办公区封闭式管理模式。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庭筹措资金安装了安检门、电子门禁、购进了执法记录仪和金属探测仪。对来访人员及旁听群众实行登记安检制度,禁止当事人随意进出办公区,在办公楼重要出入口、审判庭、立案服务大厅等重点区域安装了监控探头,24小时实时监控,做到了安全保卫工作全覆盖。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胜利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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