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哨人民法庭位于建三江管理局前哨农场。前哨农场建于1973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为开发抚远荒原,于1973年7月组建第六师第六十八团,进行大规模开发,并将团部设于寒葱沟公社。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将第六十八团改为“前哨农场”。前哨农场隶属于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管辖。前哨农场总面积720平方公里,东靠乌苏里江,南接二道河农场,西连前锋农场,北临抚远市的鸭南乡。是祖国最东部有“东方第一场”之称的国营农场。
前哨人民法庭,始建于1976年6月,截至到2016年,共审理各类案件3366件,执行案件437件。现编制3人,设副庭长一名,聘任书记员二名,法警一名,办公面积800平方米。建庭40年来,该庭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干警队伍建设,以提高审判质量为突破口,以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促进了当地社会的稳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前哨农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前哨人民法庭也因此被建三江农垦法院在1996年、1998年、2003年、2006年、2007年、2008年授予“优秀法庭”和“优秀办案组”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