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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老套路“调解前置”取成效

  发布时间:2012-04-10 15:37:18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胜利人民法庭以“案件质量年”为契机,着力在调解前置上做足文章。在已审结的24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率为100%。
    胜利法庭在民商事审判积极推行老套路“庭前调解”。在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法官们会向当事人提出和解建议,从法律、大局、亲情、事理等方面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把和解工作从开庭以前置到庭审之前。法官们在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时,入情入理的分析会让当事人双方更容易接受调解,从而最大限度争取双方和解可能,有力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庭前调解”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时间和精力,使得司法成本大大降低,同时也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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