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首先我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让我能有机会站在这里和同事们分享工作心得和体会,互相学习成长。
2015年我院执行收案680件,相比2014年的224件,在数量上增长了近两倍,而金融借款类执行案件就有151件。2015年我办理执行案件157件,对下指导协助法庭执行案件47件,使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银行查询32000余次,银行冻结11次,实施拘留17人次,扣划存款650余万,查封粮食产品580余吨,进行房产、车辆、工商登记查询2100余次,按照上级法院的通知以及专项活动的要求报送各类材料70余份,此外还有诉前保全的实施及执行异议的审查合计11件。
紧张忙碌的工作让我得到了历练,纷繁琐碎的案件使我不断成长。对一名执行干警来说,能够实现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是执行工作的最终目标。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有效工作方法。
第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执行相关程序法律的精熟,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基本保障,而日益复杂的财产关系,被执行人多变的转移财产的方式,需要我们加强对民事、刑事乃至行政等相关实体法律的学习,才能对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二要充分吃透案情。收到执行案件后,首先要认真审阅卷宗,细读执行依据,向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基本状况并及时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些可以使得我们在与被执行人直接接触谈话时有的放矢,了解其未按期履行义务的心理,把握下一步执行的内容,形态和地点、数量等情况,然后根据这些,在心中或书面的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执行方案。比如申请人于x等四人与刘xxx等三人人格权纠纷执行一案,本案执行标的84万,数额较大。了解案情、调查财产后我判断三被执行人存在互攀心里,本案突破口应在其中一个基本无可控财产的苏x身上,只要他能履行,其余两人均可以履行。于是我将三被执行人一起约谈,对被执行人苏X当着其他二被执行人面前因其未申报财产予以报请拘留,苏X见此从亲戚处借来十万元,又找到担保人,其他二被执行人见最没有执行可能的苏X都履行相应的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也都自动履行了,本案顺利执结。
三是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申请人情绪往往比较激动,此时我们应主动向申请人释明执行的法律意义,告知其“执行工作是借助法律授予的权利帮助申请人强制性的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其有财产不履行的情形下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同时要直白的说明执行工作的局限性,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当然也就谈不上强制执行。对于执行程序不能解决的相关财产转移问题要告知申请人采取何种方式救济。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把穷尽手段的查询结果一一向申请人展示,让申请人看到我们努力并尽力的工作态度。这样法律释明在前,工作努力在后,申请人也就自然认可我们了。
四是充分运用强制手段。老百姓对执行工作最直接感受就是法律的强制性,是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为此,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不管是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还是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都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性,坚持“快、准、狠”的原则,同时及时向被执行人阐明,拒执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可能构成情况,从而有力打击个别案件的当事人抗拒执行的气焰,起到警戒与震慑的作用。通过即时的法律宣传达到教育一片、营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的目的,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执行效果。
五是充分运用信息化设备。最高院的查控系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工具,网络查询存款,不但提高了效率,同时也避免了银行与申请人互通走漏消息。目前查控系统中,有几家银行已经可以直接做网络冻结,大大节省了我们调查的时间。
六是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执行工作要求我们处置财要及时,不能拖、等,要抓住一切有效时间。有些当事人白天找不到,就得利用早、晚、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去找。2015年11月7、8俩天双休日,我和其他执行干警在公安配合下到前锋查封扣押水稻120余吨,9日凌晨3点归来,接着9日上午又去洪河拘留被执行人,回归途中又赶到胜利农场,连夜将已装上5车180余吨水稻准备逃避债务的当事人截住,工作结束回来时已是10日的早上5点。虽然工作很累,但是我心里是踏实的,我可以对着自己说,我无愧于这份工作。
十年寒窗长学问,当以实干效使命。我虽没有辉煌的业绩,但我有积极向上、不懈努力的精神,面对司法改革的新形式,社会环境的新发展,我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精神,只争朝夕,努力工作,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