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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感言

  发布时间:2016-03-28 15:50:25


    我叫赵家敏,是建三江管局前进农场史志办的一名干部,2014年12月经富锦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有幸成为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的陪审员。下面我向大家谈谈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几点体会。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认为和法官一样,首先要热爱自己的职业,其次要有一颗公仆之心,心里时时刻刻装着百姓,只有这样才有挥洒不尽的工作激情,才能不断的创新工作理念,不断的为民服务。记得去年参加省法院组织的陪审员岗前培训班时,我印象深刻地记得大庆市一个陪审员说的一句话,如果能用手解开的疙瘩就不要用刀砍断。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我牢记自己的使命,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我都准时到庭,开庭时,我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在我去年陪审的案件中,有一个养猪户和兽药店主的债务纠纷立案两年却无法开庭。因双方积怨深,情绪严重对立。被告身患高血压癫痫等,他准备了杀猪刀,扬言要一命抵一命的杀了原告,他见到法庭的人就抽搐,多次还没等开庭就口吐白沫抽搐过去,法庭还得赶紧给他给送医院抢救,根本开不了庭。原告因为立案两年多而得不到开庭得不到说法,不断到总局管局两级法院上访。三江法院也派人来督促开庭,被告也抽搐过去了,弄得法庭无奈。我第一次到被告家去了解情况,就跟做地下工作似得:化妆侦查,我说我是电视台的,想了解一下生猪市场行情。就这样被告跟我说着说着市场行情,就说到了他和原告的过节。当时被告的猪场要拆迁,原告兽药店主恰好想买一处场地,但手头钱不够,就想缓两年再买。于是原告就把这个场地介绍给被告租用,出租户说场地外租十年八年都没问题,不识字的被告就让原告给写先租五年的合同,但原告给写的租期是两年。被告认为是五年,所以按五年的打算盖了猪舍,扩大了养殖规模。第三年,出租户把场地卖给了别人,新买主要求猪场必须搬走。出租户就让被告搬迁猪场,被告懵了,这才知道合同上写的是2年。紧接着出租户还找人来拆被告的猪舍。被告当时给110打电话,110说这事应该找法庭,被告亲自跑到公安,找了公安的领导,110才出警,被告猪舍的房盖都被拆完了。没房盖遮阴,大热的天,猪身上晒起了泡。蚊蒙叮咬,下雨挨浇,死的死,伤的伤,一下子就损失了20多万。事后,被告去法庭告出租户,法庭问你的猪及猪舍值多少钱?被告说大约50万,法庭说你就先拿50万放在法庭或者提供50万元的担保,法庭才能给你做财产诉讼保全,被告是外来养猪户,借了很多债,也提供不了担保,所以法庭没有立案。被告觉得让原告给坑了,恨不能杀了出租户和原告,他就准备了一把杀猪刀。可一想女儿还小,媳妇有癫痫病,杀了他们,自己也得以命抵命,女儿和媳妇怎么办。所以强忍着这口怒气,另找了一处地方继续养猪。但他养的猪经这么折腾,很久猪病都控制不下来,原告这时崔着要他还上以前赊的药费,被告心里本来就窝着火怀着恨,不但不还钱,还骂原告黑心坑了他,扬言要杀原告。

    原告就把他告上了法庭。被告觉得之前我去法庭告状,法庭不管,别人告我,法庭就管,这什么理啊,原告对法庭非常仇恨。因为这些个事的刺激,原告成天睡不着,吃不下,心里发狂,想哭也哭不出来,半夜就到外面狂喊。他身体和精神一下子垮了。一天晚上,他的一栋猪舍因为烤灯把保温箱里的稻草烤着了,圈舍失火,8头下崽的老母猪和100多头小猪仔,10几头育肥猪都被熏死了,又损失了近10万元。被告的精神又一次受到沉重的打击。所以一提原告这个事,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每当法庭找他时,甚至一见到法庭的车、着装的法警,被告就不由自主地抽搐过去。

    第一次的化妆侦查我发现原告的病真不是装的。这之后,我自己去被告家里做调解,其实就是去听他控诉和痛骂原告。在痛骂声中,了解了原告很多诉求是没有依据的,这也给法庭最后将原告起诉的55700多元降为20000元提供了扎实的事实依据。去年夏天,我得知被告的女儿正在做月子,就买了鸡蛋、小孩的衣服等物品去看望,借机做被告女儿女婿的工作,请他们帮忙劝被告认账还钱。我也去原告家里做工作,请他们不要着急,法庭一定会支持他们合理的诉求,但我也指出了原告重复向被告要账的问题,原告也承认有些账款被告还了,当时没有及时销账,存在重复要账的情况。就这样先把纠纷双方的情绪安定下来,我和纠纷双方建立起良好的感情基础。然后通过配合法庭前后做了二十多次的工作,被告家庭比较困难,有时候去被告家里做调解,法庭还带大米、面条药品等,终于使这个案子调解结案。第一年的还款5000元也顺利执行给了原告。被告与法庭紧张对立的情绪消解了,去年底我们去执行第一批5000元的钱款时,被告不但借钱交给法庭,还表达了感谢法庭对他的关照,表示过年要到法庭给大家拜年。陪审工作一年多,我有这样几点体会:

    第一,人民陪审员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通过人民陪审员的沟通与宣传,能不断增进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信任,对法庭工作的理解,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我们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当事人在情感上、心理上较为认同,容易接受我们的劝导和解释。有些话从我们口中说出来比从法官口中说出来更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也容易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特别是在审理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时,作用体现得更加充分。

    法院工作也需要社会更广泛、更具体的了解,以获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比如: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不能举证造成败诉而归责法院的情况,人民陪审员可以适时的结合自己的理解向当事人解释“谁主张谁举证”、“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问题,可使一些当事人服判息诉。

    第二,陪审员还可以发挥好“辅导员”的作用。司法的牵涉面很广泛,法院的受案范围会越来越宽,案件的专业程度会越来越高。举简单例子,比如有的法官对土地的生产投入不是很了解,在审理有关土地收益案中,我们有种地经验的陪审员就可以为法官审案提供这方面的支持,从而使法院的判决更公正、更科学合理。

    第三,陪审员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作为人民陪审员,我通过参与审理案件,使自己增长了法律知识,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边的人听,也促进了法律知识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陪审员是帮助法官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锁的,每个当事人都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利益的平衡、怨气的发泄、人格的维护。陪审员在调解案子时要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矛盾纠纷可以用法律来裁决,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倾注法理,还要靠“情”这把钥匙打开当事人“心灵之锁”。 能用手解开的疙瘩就不要用刀砍断。

有的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我们的态度如何,直接关系着他对法律的认识。公众只有感受到“司法的诚意”,才能在内心产生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进而甘愿接受于己有利或不利的结果,才能让人民群众信仰法律。

    当好人民陪审员必然会有付出和奉献,我经常到法庭陪审,去当事人家里调解等,占用了一些工作和休息时间,我都取得了领导的支持和家庭的理解。有时陪审安排会和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我统筹兼顾,克服困难,做好合理安排。在付出的背后,我获得更多的是在工作环境和书本上无法得到的知识,获取的是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工作成效。      

  以上就是我陪审的几点体会。我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充满热情,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陪审能力,认真履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前进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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