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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昼夜蹲守 黎明前突袭结案

  发布时间:2015-12-13 10:45:10



上图为创业人民法庭庭长韩卫和卢军中队长向被执行人何某某宣读拘留决定

    2015年12月12日,周六凌晨5点,按照以往这个时间,大家应当还在睡梦中。然而,建三江农垦法院执行二中队的执行干警自愿放弃假日休息,在中队长卢军的带领下,驱车40多公里来到红卫农场某作业区。通过近三天的蹲坑守候,终于将被执行人何某某在家中抓获。

    原告孙某某、时某某与被告何某某买卖纠纷一案,于2014年8月6日经红卫人民法庭审理后调解结案。被执行人何某某并未按照生效文书履行还款义务。2015年8月11日原告孙某某、时某某申请立案执行,红卫人民法庭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何某某即不按时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整天与执行干警“躲猫猫”。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权益,执行二中队连续三天,在其经常出没的地方蹲坑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凌晨5点,被执行人何某某在睡梦惊醒,红卫人民法庭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何某某做梦也不会想到,法院干警会在周六休息时间起大早来抓他。

    通过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被执行人何某某在法院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取得了法庭及申请人的谅解,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解除拘留,案件执行终结。

    夕阳西下,执行二中队的执行干警并没有满足于抓获被执行人何某某,而是抓住被执行人以为法院假日休息的侥幸心理再次出击。通过执行干警的辛勤工作,又找到两位被执行人。经过干警的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执行二中队的执行干警历时一天时间,顺利执结三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二中队的执行活动,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启动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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