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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江办案组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11-25 15:20:07


    秋收繁忙季节过后,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增多,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浓江办案组主动参与农场作业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积极主动为当事人化解劳务合同矛盾纠纷。

    2015年3月,刘某和张某在浓江农场第七作业区王某的水稻地打工,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期3个月,给付每人劳务报酬18000元,在刘某和张某务工到5月中旬时,王某因与在其水稻地打工的邓某产生矛盾,邓某一时冲动烧毁了王某水稻地点的房屋并将王某烧伤,王某因此事身患尿毒症在医院卧床不起。刘某和张某也无法再在王某水稻地点务工,11月秋收,刘某和和张某找到浓江农场第七作业区领导要求王某给付劳务报酬,浓江农场第七作业区领导向办案组负责人李艳芹咨询此事的解决办法。李艳芹决定将刘某和张某约到王某住院的医院,李艳芹和作业区领导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主动从对方角度思考、互让互谅,能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周期长的特点权衡利弊,最终在刘某和张某了解王某的现实状况后,并在李艳芹和作业区领导从情理、法理的角度经过近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当天给付刘某和张某劳务费每人10000元。

    至此,一起因劳务合同纠纷产生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减少了法院诉讼成本,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提升了浓江办案组干警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浓江办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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