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上午9时许,建三江农垦法院洪河人民法庭来了三位当事人,走进法庭就一直吵个不停。经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才得知事情的原委。
早上8点左右,张女士在李先生开的蔬菜水果店购买了一袋白菜,价格100元。李先生让店里的送货员小刘负责把白菜送到张女士的家里。事后小刘问张女士要白菜钱,张女士说她已经在店里付过了。小刘回到店里和李先生一说,李先生怒了:“什么时候给钱了,没给。”结果三个人叫到了一起,张女士要求调出李先生店里的监控,不巧的是监控坏了一段时间了。双方争论不休各执一词,就一起来到了法庭。
因双方一切立案材料都没有准备,法庭工作人员只好做了诉前调解,此案虽然涉及标的不大,但是事关双方的名誉,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庭也不好轻易断案。工作人员只好让双方重新回忆事发经过,看是否漏掉什么细节;又建议双方回到事发地仔细寻找角落,看是否掉到了哪里。钱财是小,可是冤枉了谁都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三位当事人听取了工作人员的建议,迅速离开了法庭回到了蔬菜店。
大约10点左右,法庭办公室的电话响了,是蔬菜店的老板打来的,他说他们已经解开了误会,100块钱真的掉到了柜台下面,双方由于当时都没能沉住气,引发了这场闹剧,他们感谢法庭工作人员给予的耐心调解。
现在社会人与人之间应该有基本的信任,很多时候如果大家静下心来,肯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也许很多矛盾都不会发生,社会才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