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4日起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以来,为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各项要求,全力保障立案登记制稳步实施,建三江农垦法院前锋人民法庭高度重视,制定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立案庭所有工作人员在刘秀山庭长的带领下近3日都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待当事人。
孙先生成为该庭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后第一个来立案的当事人。与以往不同的是,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收材料后,没有要求其等待立案审查通知,而是直接予以登记立案。为提高办事效率,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刘庭长亲自对当事人的提问进行耐心解答。“我们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怎么打官司,本来担心来法院立案可能要来来回回跑好几趟,真没想到现场就有法官进行指导,整个过程很顺利,立案登记制确实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便利!”面对法院提供的高效服务,执行员刘学会在立案大厅给一位刚办完执行立案手续的陈先生做好解释工作,陈先生感慨地说道:“方便百姓了!”
立案登记制在给老百姓带来便利的同时,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且法律关系明确的,当场登记立案,并出具案件登记收据。对于不符合当场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在法定期间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而对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另外,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立案的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