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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法庭立“三项要求”贯彻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05 09:44:16


    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胜利人民法庭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和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安排。要求全体干警要坚定自觉地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要责任,为此提出“三项要求”。

    认真学习,坚定不移的坚持司法为民。强化便民诉讼服务意识,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六条禁令”。加强法庭立案窗口建设,坚持“一站式”立案服务,继续推行“老弱、妇幼、病残便民诉讼绿色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大格局,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延伸工作触角,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准确定位,坚定不移的抓好业务工作。紧紧抓住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不冒,抓好审判执行主业。完善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运用信息技术,科学衡量审判执行工作实绩,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全面管控。

    强化管理,坚定不移的加强队伍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要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坚持典型引路,在报、台、网上加强对法院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同时,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引,立足司法改革,推进干警能力素质转型升级,通过更高效的办案效率、更全面的服务措施、更充分的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胜利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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