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洪河人民法庭通过执行案件预登记制度,顺利执结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执行案件。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建三江农垦法院2014年初开始实行执行案件预登记制度.该制度扭转近年来,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偏低的状况。
洪河人民法庭严格按照该项制度执行,今年夏初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预登记了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执行案件。金秋十月,正赶上秋收季节,法庭干警通过多次到被执行人地点掌握其收割进度,稳抓时机,在法庭干警的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把已收货的粮食快速出售,终于有效地执结了该案件。申请人拿到执行款的一刻,几个小伙子都很激动:“一年前打工的钱,终于在法庭的大力帮助下要回来了,真的谢谢人民法官为我们办了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