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在全院范围内掀起了向孙波同志学习的热潮。
孙波同志是我省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他以铁肩担道义、用信仰铸忠诚,把办好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与生命赛跑、与病魔抗争,在忘我工作中追求生命价值,守得住节操、经得起诱惑,在秉公办案中坚定职业操守,为百姓着想、为群众解难,在司法为民中彰显公仆情怀,被誉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6月25日,孙波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孙波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说道:“和焦裕禄、张丽莉、苏和这些人一起被称为时代楷模,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未来的日子里,我仍将坚持最初的梦想,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纯粹的法官,尽我所能在每一起案件中让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学习过程中,法院干警纷纷表示,作为基层法官,要学习孙波的两点精神,一个是做人,一个是做事,树立为民理念,热情服务,脚踏实地的做好每项工作,更好的为辖区百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