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三江农垦法院积极探索落实司法改革,积极推进主审法官责任制制度,并要求法官应注意“四种基本能力”的培养。
一是知识积累能力。法官审判案件,要以法律知识作为坚强后盾,这就要求法官及时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积累,方可运用自如。二是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因为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特点,成文法的法律条文是固定的。因此要求法官要运用现代司法理念去分析案件、适用法律、解决问题。三是逻辑判断。推理能力。要求法官要思路敏捷,运用严密的思维,准确地判断,理顺法律关系,找出矛盾的症结,依据法律作出合乎逻辑,符合法律的判断。四是综合能力。这是对法官提出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法官能灵活运用法律和其它综合知识,对社会及其事物进行细微观察,识其本来面目,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做到对症下药,妥善处理多类纠纷。这样,才能使法院的整体工作登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