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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法庭学枫桥 办实事 化解矛盾在诉前

  发布时间:2014-04-18 09:31:45


    当外来务工人员王某某将服务联系单交给建三江农垦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后,仅用了一上午时间,没花一分钱,800元劳务费就揣进了兜。这是青龙山人民法庭学习“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按照“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青龙山法庭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联合司法分局、公安局、街道办、管理区等部门,选派15名同志组成青龙山人民法庭调解委员会,有选择地把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转移到调解委员会,使这类纠纷化解在诉前。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和经济负担,也缓解了法庭的办案压力,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纠纷的轻重缓急,灵活的安排调解时间,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纠纷的工作,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据悉,2014年第一季度,青龙山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案件纠纷4件,涉案金额10000元,调解成功的案件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5%。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青龙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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