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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办案组践行群众路线 倾情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4-04-03 09:13:01


    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红卫办案组成功化解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年2月28日,原、被告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协议约定购房款总额为57.1万元,被告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于2012年3月1日前还清原告房款,并约定,如被告未能按时交房款,原告将收回房屋,定金15万元算作房租不予退还,造成一切损失由被告负担。被告付款43万元后,剩余房款14.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给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房款14.1万元及利息5.838万元,共计19.938万元。

    红卫办案组受理此案后,积极做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被告称因为房屋漏水,而原告当初承诺房屋维修好之前不追究余款故未给付,可以偿还本金14.1万元,但必须得到房产证和办理房产证的票据。原告称办理房产证的票据丢失,而被告坚持要得到此票据,加上原告主张数额与被告同意偿还数额相差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限入僵局。

    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办案组负责人李贺军多次单独或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面对屡屡激动的双方,始终耐心、心平气和地安抚和释法析理,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房款本金14.1万元,利息5.838万元原告不予主张;原告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票据或证明交给被告,被告按票据或证明上的数额给付原告房产证办理费用。至此,案件在办案组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肖宇    

文章出处:红卫办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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