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顺应群众期盼、加强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为此,人民法院要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法院工作,切实将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之基、力量之源,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和充分认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我参加了学习,并进行了自学,使自己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了深刻领会、准确了解和掌握,收获很大。
没有一种力量,比来自人民更强大;没有一种根基,比植根人民更坚实;没有一种事业,比服务人民更崇高;没有一种追求,比赢得民心更珍贵。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归根结底,就是要时刻铭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就必须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政治信念,自觉地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政治上不迷航。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杜绝形式主义,避免官僚主义,克服享乐主义,坚决做到思想上不放松、生活上不奢侈、物质上不浪费,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
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群众,了解社会现状和人民期盼,积极支持经济发展。我们的各项工作,归根到底,最终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为群众办实事,更重要的是解决各级干部的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和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问题。通过专题辅导学习,使自己深刻地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工作指导方针。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政治立场和政治优势,是有效应对风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在工作上是我们提高财务管理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指导方针和有效途径。因此,我们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必须主动深入群众,了解社会现状和需求,懂得什么是人民群众的期盼,防止工作脱离群众和偏离方向,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主动作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必须坚决贯彻厉行节约原则,既要坚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制度规定,又要符合基层实际,做到配置科学合理,保障工作所需,厉行节约原则,解决防止攀比之风。
聆听历史的足音,我们有这样深切的体悟: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的党才能永葆先进性。
把握时代的脉搏,我们有这样强烈的感受: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中,与时代同呼吸,与百姓共命运,人民司法事业才能不断茁壮成长。
展望美好的未来,我们有这样殷切的期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法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人民司法事业才能不断迈上新台阶、创造新辉煌。
结合本职的具体工作,要在践行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把开展经常性廉政纪律教育和正面典型教育结合起来,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说实话真话新话,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踏踏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