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学习实践“枫桥经验”,建三江农垦法院八五九人民法庭将工作重心下移,在立案室新增设了“庭长立案服务窗口”。坚持每周安排固定时间由法庭庭长、副庭长到窗口亲自接待当事人,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
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庭长、副庭长与其他立案法官一样,为群众提供立案咨询、进行法律释明、完成立案审查、案件信息录入等工作,同时也处理其他疑难案件,发挥庭长、副庭长在沟通协调方面的岗位优势。一方面在立案受理环节上,庭长、副庭长参与一线工作,能够更加充分全面地了解百姓诉求、工作难点及实际困难,可以及时向法院立案庭、民庭及主管副院长请示、汇报,以此加强与法院相关庭、室的沟通与配合;另一方面是也体现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贴近百姓,倾听百姓诉求,树立人民法庭良好窗口形象;再者也有效地提高了法庭立案的效能,有利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立案阶段的各类民商事复杂案件,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进一步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积累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