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9日建三江农垦法院胜利人民法庭受理了申请人黄某与朱某民间借贷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当事人申请查封朱某黑RT32**轿车。法庭受案后在制作裁定书时,申请人跑到法庭反映朱某知道他申请法院扣押其车辆,便急于把车辆过户给李某,现双方已去建三江交警大队办理过户手续。时间紧急,胜利人民法庭执行员卢军立即打电话给七星人民法庭执行人员请求协助、同时把裁定书电子版发给七星人民法庭,七星人民法庭获悉后,立即打印裁定书,同时向建三江交警大队发出协助手续,把该车车籍查封。朱某和李某赶到交警大队过户时,法院已经查封完毕。自接到胜利人民法庭的协助电话,七星人民法庭仅用15分钟就对该车辆查封完毕。
从胜利人民法庭反馈来的消息,申请人黄某非常感激地表示:“我当时想等胜利法庭赶到建三江,车已经过户完了,没想到法庭的办案效率这么高,这么快就办完了,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
相互沟通协助节省时间、费用,又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法庭之间的协作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建三江法院全院一盘棋的团结作风与工作热情。